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计划的开启之年,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奋力推动农经工作再创佳绩。
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局,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主线,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农村事务管理制度建设,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支撑和机制保障。
重点完成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后续完善工作。进一步妥善解决延包遗留问题,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
(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按照分级管理、集中管理和科学分类的要求,认真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三)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县、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流转程序,全面使用全区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强化流转土地跟踪监督管理,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
(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加大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力度,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五)做好土地承包和农民负担信访工作。进一步落实土地承包和农民负担信访分级负责制、属地管理责任制、上访情况逐级定期报告制,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把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向事前排查化解转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化解矛盾,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二、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推进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力度,年内现场评定和认定一批规范合作社和一批自治区级示范合作社。
(二)加强项目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和自治区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类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作,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代农业组织形式的作用。
(三)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实施品牌战略,推进“农超对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参与农产品大市场竞争的进程中实现产品上档和管理升级,不断提高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加强培训。依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因社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抓好合作社辅导员、经营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培训,努力培养一批熟悉合作经济理论、政策、金融、实操、财会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经营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队伍,推进合作社扩量、提质、增效和管理升级,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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