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私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是不被允许的,而广电有线电视部门安装干扰卫星电视信号的设备则更是违法行为。最近,又有网友爆出所谓《广电关于如何干扰卫星电视的内部教材》,引起关注。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卫星干扰器,但几年来无线电管理局和广电有线电视部门之间的“猫鼠游戏”从未停止,各地有线电视想尽办法隐蔽安装违法设备,无线电部门则想尽办法把它们找到。
南都记者发现,此类被国家严禁使用的电子器材依然在大范围使用,依然可以轻易在网络上找到许多卖家。
内部教材还是广告?
15日,凯迪网友转帖《广电关于如何干扰卫星电视的内部教材》,引起众多网友关注。这篇技术性文章对卫星干扰机行了详尽分析。从文中一些描述看,似乎真的是广电内部教材。比如:“不干扰自己,要干扰别人怎么办?首先必须把机器离开电视台,放在电视台,无论你怎么调都很难做到不影响自己……”
该帖目前已被站方删除。南都记者搜索发现,其实此文最迟在2008年就已经在卫星电视的技术论坛里出现了,全文最后是深圳某公司的联系方式。综合全文来看,更像是干扰器生产商的技术支持文章。原文介绍了广电部门热衷积极查处卫星接收设备遇到的执法困难,“我公司推出一款‘地面卫星接收干扰机’,一种非接触式的执法利器……广电局无需派人稽查即可从根本上解决以上的矛盾和问题。”
安装卫星干扰器是违法行为
在凯迪跟帖中有自称广电系统的网友也指出,“广电对卫星干扰一直是不赞同和查处的。当然,不排除各小有线电视台站为了自身的利益,私自安装干扰设备。同样也不排除广电管理机构对自己下属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其实,卫星干扰器不仅仅干扰了卫星电视信号,对国防通讯和正常的民用无线电通讯都造成严重的破坏。《湖北日报》今年6月报道称,“卫星干扰器曾严重干扰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接受新华社稿件,而襄樊军工企业航天610所的试验基地卫星接收系统,曾被两个卫星干扰器干扰。”类似事件在多个省市都多有发生。
安装卫星干扰器违反《无线电管理条例》。此外原信息产业部2007年发布《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紧急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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